宿遷聽眾反映去年7月份申請分布式光伏并網,但是一直沒有發放補貼,他想詢問補貼發放的標準和方式。
根據國家相關政策,我省對以自發自用為主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,實行按照發電量全電量補貼的政策,補貼標準為0.42元/千瓦時,其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自用有余上網的電量,由我公司按照本省燃煤機組標桿上網電價(2016年為0.378元/千瓦時)予以收購。客戶并網后,居民客戶無需辦理其他手續,供電公司會在結算日直接將補貼及上網電費打到客戶銀行卡上。經過調查,宿遷公司自今年1月起每月將補貼打至客戶卡上,由于補貼發放方式是通過銀行轉賬,在銀行短信提醒時并未注明此類費用為光伏補貼,導致客戶對發放情況不了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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