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省在城市黑臭河道整治方面有什么措施,何時能消除黑臭現象?
長期以來,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城市黑臭河道整治,2013-2015年部署開展了三年整治行動,消除了一批城市黑臭河道。去年,我省按照國家《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》的部署,對城市黑臭河道整治提出了新要求,明確了黑臭河道整治任務,要求各地采取截污、清淤、活水、保潔、生態修復等措施,系統治理黑臭水體,實現設區市城市建成區無違法排口、水面無漂浮物、河岸無垃圾、水體無異味。根據“263”專項行動部署,出臺了黑臭水體治理專項行動實施方案,將太湖流域縣(市)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納入整治范圍。
7月份,省政府在宿遷召開城市黑臭水體整治現場推進會,按照問題導向、目標導向相統一的要求,部署加大力度、加快進度整治黑臭水體。省住建、環保、水利等部門將繼續加大指導督促力度,建立健全月報告、季通報、年考核的工作機制和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工作對口指導制度,嚴格執行黑臭河道整治銷號制度,努力實現南京市2017年、其他設區市2020年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區黑臭目標。公眾如果發現身邊的黑臭水體,可以通過國家“城市黑臭水體整治監管平臺(www.hcstzz.com)”和微信公眾號“城市水環境公眾參與”(國家)、“江蘇263在行動”進行反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