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女士反映11月7號從南京雨花臺通過EMS寄了一個文件到日本,是放在紙質文件袋里的,快遞員承諾回去幫著裝進塑料快遞袋。文件于11.9晚上才在官網顯示已攬收,11月14號收件人收到后發現里面文件燒毀,外面塑料袋子完好。致電11183投訴,至今為止只收到了一次客服主動打來的電話,說是會了解情況。期間寄出的快遞分公司打過來一個電話推卸責任,還要讓我去看監控,也沒給出解決方案?
江蘇省速遞物流公司于11月30日答復:2017年11月22日,聽眾李女士向政風熱線反應其交寄的EA308125035CN郵件在寄達日本后外包裝完好內件破損,有灼燒痕跡。投訴人李女士要求賠償郵件交寄郵資并補償內件證書工本費。江蘇EMS在接到相關投訴后高度重視用戶訴求,第一時間與投訴人聯系,詢問相關郵件損毀過程,并至實際收寄地點進行調查了解,因投訴人交寄郵件時要求攬收人員在原紙質信封外再次包裝防水袋,攬投員確實按照寄件人要求進行了二次封裝。相關內件在二次封裝后已無法調查取證客戶在交寄時完好情況。江蘇郵政EMS本著為客戶負責的態度,已同意辦理相關郵件的補償,相關補償流程已經啟動。因為郵件補償款需要寄件人身份證明復印件等手續,目前補償流程正在辦理中。與投訴人李女士電話反饋該郵件事后處理情況,得到投訴人諒解,無異議。
EMS的投訴和賠付機制解決問題的有沒有時效限制?為什么客服這么多天不主動聯系投訴人?
根據《快遞服務國家標準》6.2.6.2 國際及港澳臺快件投訴處理時限應不超過:
A) 國際快件為60個日歷天;
B) 港澳臺快件為30個日歷天